氫型變色樹脂電廠水處理指示劑批發(fā)現(xiàn)貨
氫型變色樹脂電廠水處理指示劑批發(fā)現(xiàn)貨 專業(yè)生產(chǎn):陰陽離子交換樹脂 大孔吸附樹脂 軟化水樹脂 混床MB樹脂 18兆歐超純水拋光樹脂 線切割慢走絲樹脂 污水脫色樹脂 電鍍廢水除鎳除鉻樹脂 除鐵、除銅、除磷、除硼、除坲除重金屬樹脂,酸回收樹脂,鰲合樹脂 食品級樹脂 提礬樹脂 吸金樹脂 提銀樹脂 強酸強堿弱酸弱堿四大類幾十種型號有:001×7、001×8、732、717、201×7、201×4、D001、D201、D301、D113、D101、H103、D403、D408等
SNT-001BS變色樹脂使用方法
這是一類帶有指示劑功能的強酸性陽樹脂,既能與水中的陽離子進行交換反應(yīng),又具有明顯的變色特性。不僅有明顯的變色特性(再生型和失效型分別為玫瑰紅色和黃色或藍色),交換能力也比普通樹脂強。主要用于測定蒸汽和凝結(jié)水處理混床出水的陽離子電導率,常用于電廠汽輪機內(nèi)冷水的監(jiān)測,及電子儀表、食品醫(yī)藥工業(yè)等領(lǐng)域。
變色樹脂用于測定蒸汽和凝結(jié)水處理混床出水的氫電導率時,樹脂裝于直徑50mm的透明交換柱中,水中的陽離子被樹脂交換轉(zhuǎn)化成氫離子,大大提高了監(jiān)測水中陽離子的靈敏度。同時,樹脂失效時顏色發(fā)生了明顯的變化,指示出交換柱的工作狀態(tài)。
以利于現(xiàn)場的監(jiān)測。
一、性能指標:SNT-001BS
外觀:墨綠色球狀顆粒
粒度:(粒徑0.45~1.25mm)≥95%
交換容量:≥5.10mmol/gd
含水量: 50~60%
濕真密度:1.07~1.29g/ml
濕視密度:0.79~0.87g/ml
二、操作條件 :
使用溫度:100℃
小床層深度:300mm
運行流速: 1.0-3.0BV/小時(BV:樹脂體積)
三、樹脂失效后,可以倒出樹脂進行收集,換新樹脂繼續(xù)運行。
多次收集多的樹脂可以一起再生。
再生方法:
1、裝填好樹脂后,通過鹽酸溶液濃度為3-5%、體積為樹脂體積的3-5倍進行再生、
2、再生流速按照0.5-2.0BV/小時。通酸時間為1個小時以上。
3、然后以2-5BV/小時流速用除鹽水進行清洗。洗至PH中性為至備用。
4、一般使用量很少、再生時的酸及除鹽水人工費,得不償失。使用單位都是按照一次性的使用。
變色陽離子交換樹脂
變色樹脂使用范圍:
監(jiān)測和控制給水、凝結(jié)水和蒸汽的氫電導率,是保證水汽質(zhì)量,控制火電廠水汽系統(tǒng)腐蝕結(jié)垢的重要手段。
由于水汽中氨的濃度、取樣流速經(jīng)常變化,加上機組啟停等原因,難以判斷H型交換柱何時失效。H型交換柱失效初期,由于少量銨離子穿透,使氫電導率測量值偏低;當H型交換柱*失效,大量銨離子透過,氫電導率測量值又偏高。因此,當交換柱失效后引起氫電導率變化時,難以及時判斷是水質(zhì)惡化還是交換柱失效。目前國外采取的解決辦法是采用變色陽離子交換樹脂,失效層與未失效層顏色不同,可以在H型交換柱失效前及時進行再生處理,可以及時發(fā)現(xiàn)水質(zhì)惡化問題并及時采取解決措施。
氫型變色樹脂電廠水處理指示劑批發(fā)現(xiàn)貨
新購樹脂常殘存較多有機溶劑,低分子聚合物及有機雜質(zhì),運用前有必要盡量除掉,否則將影響樹脂的運用壽命。
1.將樹脂放在一大桶內(nèi),先用清水漂洗潔凈,濾干。
2.用80%~90%工業(yè)乙醇浸泡24小時,洗去樹脂內(nèi)的乙醇溶性有機物然后抽干(濾液供收回乙醇)。
3.用40~50℃的熱水浸泡2小時,洗滌幾回后,再浮選或篩選出粒度適宜的樹脂。意圖是洗去樹脂內(nèi)的水溶性雜質(zhì)和乙醇味。然后抽干。
4.用4倍于樹脂量的2摩爾/升鹽酸(1:5)溶液浸泡處理2小時(要常常翻動),意圖是洗去酸溶性雜質(zhì)。用蒸餾水或自來水洗至中性,抽干。
5.用4倍于樹脂量的2摩爾/升(8%)氫氧化鈉溶液浸泡2小時(需常常翻動),意圖是洗去堿溶性雜物。用蒸餾水或自來水洗至中性,抽干,備用。
6.如果是陰離子樹脂,可轉(zhuǎn)型為C1型或OH型,用鹽酸按上法處理一次即可;如是陽離子樹脂,可轉(zhuǎn)為H型或Na型,用氫氧化鈉按上法處理一次即可。
再生,用過的樹脂。如期望陽離子樹脂為H型、Na型或NH4型,則可別離用鹽酸、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銨處理;要使陰離子樹脂為C1型、OH型,則可用鹽酸或氫氧化鈉別離處理。
樹脂宜保存于陰涼處,但不宜深凍,因深凍會損壞樹脂的內(nèi)部結(jié)構(gòu)。短期寄存可置于1摩爾/升鹽酸或氫氧化鈉溶液中。長時間寄存可參加適量防腐劑封存。遇到樹脂長霉,可用1%甲醛浸泡1小時后,再漂洗潔凈,然后進行再行處理。